為規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簡稱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產品生產質量與產品質量檢驗,統一人防工程防護設備安裝工程的施工驗收與質量檢驗評定方法,確保工程質量,促進技術進步,制定本標準。本標準適用于各類新建、擴建、改建人防工程中防護設備產品的生產與產品質量的出廠檢驗,適用于以上所述人防工程中防護設備安裝工程的施工驗收與安裝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本標準不適用于人防工程給排水系統中使用的各種閥門、截門等產品。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產品的生產與安裝工程的施工驗收,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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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年